会长寄语
  • 肖集邮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将要到来之际,“中国生肖集邮网”正式开通了!
  • 详细进入>>
最新动态
邮箱
章 程
首页 > 章 程

 

生肖集邮研究会章程(修改草案)
(2012年1月5日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生肖集邮研究会,英文译名为The Shengxiao Philatelic Society,简称SPS。
第二条  生肖集邮研究会是生肖集邮爱好者和研究者自愿结合的民间集邮文化团体,是依法登记的社团法人。属非赢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团结、联系会员和会友深入开展对生肖邮票、生肖邮集和生肖文化的研究探讨,不断提高生肖集邮的水平,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集邮文化服务。
第四条 本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遵守国家法规,遵循《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会挂靠于江苏省集邮协会。会址设在江苏省苏州市。主管单位是苏州邮政局,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本会的主要任务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1. 积极宣传生肖文化和生肖集邮,认真普及生肖集邮知识,努力发展生肖集邮队伍,特别注意青少年中的生肖集邮工作;
2. 研究生肖文化和世界各个国家(地区)的生肖邮票,开展对生肖集邮的学术研究交流活动;
3. 研究、指导编组生肖集邮展品,组织生肖集邮展览,支持会员积极参加各级邮展;
4. 办好会刊《生肖集邮》;
5. 同海内外集邮组织联系,增进邮谊。
第三章    
第七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生肖集邮爱好者,均可申请入会,经批准,即为本会会员。本会以个人会员为主,单位生肖集邮组织申请入会者,经批准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建议权、监督权;有权按规定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有权获得本会赠送的会刊和邮品;有申请退会的自由。
第九条 会员义务:遵守本会《章程》;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积极支持本会开展有关活动;主动、及时缴纳会费;保持同会部的联系,及时反映情况,变动通讯地址应尽快告知会部便于及时更改,防止联系中断;介绍自愿入会者入会;自觉遵守法纪,保持良好的集邮道德风尚,维护本会声誉。
第十条 凡年岁已高,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集邮活动的已缴纳五年以上会费的会员,经本人申请或经本会分会、小组提议,经会部批准,可成为本会终生会员,名单在会刊《生肖集邮》上公布。
第十一条 会员受到行政开除、刑事判刑者予以除名;对逾期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将暂停发会刊,半年内仍未见来信说明情况者,视同自动退会;严重损害本会声誉,经规劝无效者,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予以劝退或除名。地方小组和分会无权决定劝退和除名会员。会员要求暂时不缴纳会费、保留会籍者,经会员工作部批准,可同意保留会员编号,并欢迎随时恢复会员活动。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本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组织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其职责是:1.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2.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3.决定本会工作方向和任务;4.选举新的理事会;5.对有特别贡献的会员和不再连任的上届理事,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三条 本会理事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由各地区会员分别协商产生,经常务理事会同意。理事应积极参加会务活动,主动关心支持会务工作。理事会职责是: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重大问题。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第十四条 本会设办公室和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
第十五条 本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每二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也可采取通信会议形式召开。
第十六条 根据本会会员分散的特点,本会主要通过会刊和以通信、通话形式开展会务工作。一个省、市或县、区有5名会员以上的可成立小组(分会)。小组(分会)一套班子两个名称,以当地集邮协会批准的名称,挂靠在当地集邮协会。两个组织名称,可以并列对外,也可根据需要分别对外。
第五章    
第十七条 本会为非经营性社团,不进行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和会员自愿捐助。
第六章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2012年1月5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常务理事会。

 

 
 

版权所有:生肖集邮研究会
联系方式:0512-67283608 传真:0512-67700169
设计制作:苏州诺亚网络 技术支持:苏州城市导航 苏ICP备06047840号-1